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公司现已中标政府公开招标的要约价管网项目,经过公司市场调查,要约价低于成本价,问其业主方回答结果是经过财政审计结果,问其原因造价跟图纸项目的参数套价没有依据的信息造价,随便参照普通造价来定性,导致本公司中标价低于成本价该如何处理

2019-06-11 11:59: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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