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以纪念馆结婚12年了,现在想把户口从广西迁到青海来,我老公是非农业户口,而我是农村户口,但是我有正式单位,请问需要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啊?谢谢!

2019-06-07 13:23: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农村户口完全可以买社保,只是缴费比例(公司+个人)比城镇户口低。按照目前的政策,一般情况下,农村户口人员只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是,有几种情况,可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1.了营业执照的农村户口人员,以个体户、私营企业员工的身份购买;
    2.农村户口人员,在企业单位打工的,以企业单位员工身份统一;
    3.被征用了土地的失地农村户口人员;
    4.其他特殊政策规定的农村户口人员。
  • 结婚迁户口需要的手续:

    1.相有关部门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照求提交各种材料、证件。如:婚姻类要提供结婚证、大专院校升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投资移民所需提供的材料等。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会审核提交的申请以及附上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会签发准迁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如:提交材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交审核。

    3.现户籍地会派给所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4.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完善才能通过申请。

    5.当全部办理手续通过,会派发新的户口本,办理新的身份证。
    值得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即办理,最好不要先交回现有的身份证。
  • 结婚迁移户口: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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