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个手工活不收押金,要签合同,合同上面写了,如果没有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乙方要负全部责任,她说这份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请问这份合同能签嘛?

2019-06-06 00:12: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向劳动相应证据。只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造成劳动者受伤的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双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又极力否认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应的举证便较难实现。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求助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进行工伤鉴定,取得该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证据,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押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于下列合同:

    (1)租赁合同,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然而遗憾的是,国务院1983 年12月17日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对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押金担保持明确的否定态度,但全国人大通过并于95年1 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其第四节“房屋租赁”中没有对使用押金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法律的效力层次原理,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即应当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使用押金担保。
    因为法律不禁止的便是合法的,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推论。

    (2)承包合同, 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这里的风险抵押金其实就是押金。

    (3)旅客住店合同, 在旅客住店时,店方总是要求旅客交付相当于或大于其预定期间房价的押金。

    (4)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

    (5)劳动合同,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与受雇人签定劳动合同时,常常要求交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不过,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
  • 私下签订购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他今后反悔,你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要求其退还已付款项的本金、利息。
    但你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比你出价高者,卖方还是可以与其签订买卖合同的,到时候房产证下来直接登记到价高者名下,这个房子就和你没关系了,当然房款还是能退给你的。
    要是你非常中意这套房,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预告登记,能最大限度保障你的权益。
  • 合同解除权争议的举证责任  
    (1)约定解除争议的举证责任。  协议解除是以第二个合同解除第一个合同。当事人对于协议解除合同有争议的,主张协议解除的一方应就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当事人就约定解除权发生争议的,应由主张行使约定解除权的一方举证证明解除权的约定之事实。  
    (2)法定解除权争议的举证责任。  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直接依据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法定解除的事由,主要是因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以及其他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不可能的违约行为(合同法第95条)。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时,应证明具有下述情形之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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