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郑律师好,我老公和夜场场所的一位女生因商贸接待认识,不存在发生性关系。她从2015年11月至2017年3,以各种不同理由让我老公帮忙,如读书,购物等理由,一共汇了二万一千多元,请问我如果想要索回,是否可以以诈骗罪来起诉她?

2019-06-04 11:1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络诈骗怎么起诉?你先确定对方是不是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如果是的话,你先去当地公安局的网监办公室填写一份报案材料,再依据具体情况移交检察院向法院起诉,因为刑事案件需要检察院起诉的。
  • 您好!涉嫌诈骗,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诈骗案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诈骗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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