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现在16岁过地铁安检时被发现携带管制刀具,当时没收了还记录了姓名和电话号码后放我走了,会不会之后还有什么处罚,还是已经没事了。对前途有没有影响,对以后高考有没有影响啊。会不会告诉家长通报学校?会不会记录档案啊

其它
2019-06-04 10:4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伤人至轻伤偏重,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如果单纯携带管制刀具,不属于犯罪行为,是违法行为,不存在犯什么罪的问题。
    2、携带管制刀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条文是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携带管制刀具打伤人,调解不成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依法对行为人处罚后,受害人可以就有关民事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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