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弟弟他们买房子在市里 因为我弟弟跟他媳妇对我妈不好说让我妈出来租房子生活费房租费让我们一起承担,那是不是意味着我爸妈的家产我们也可以一起分,可我爸妈一直都是跟我弟弟的,都是那种养儿防老,可现在他提出要我们一起养,可爸妈的钱都给了儿子买房子,可以提出让他拿出来吗?房子是弟弟名字婚前买的,如果爸妈都搬出来是不是可以向弟弟拿出来爸妈的钱,因为爸爸跟他一起做工地差不多十年,所有钱都是给了他,他们对我妈妈不好弟弟跟他媳妇经常把老人吵,经常哭,所以他们搬出来他提出一起养,我们是不是要他把爸妈的财产拿出来,既然一起养财产我们儿女都该有,

2019-06-03 20:52: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离婚时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以登记在谁名下为准,通产看取得权利的时间在婚期还是在婚后。
    2、子女分配,具体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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