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昨晚被人打了,我没有还手,他还威胁恐吓并辱骂我。头特别疼,还晕呕吐,胸闷喘不过气,去医院拍片检查不出什么来,医生说可能有些隐形伤害要过两天才能显现,然后我报了案,警察就让我留下身份证号码,电话和姓名,指认事发楼栋室号就让我走了,说第二天会去抓人,但是都中午了也没有接到传唤,这正常吗?早上痛醒过来,身上出现很多淤青,这算轻伤吗?我是要自己去警察局吗?需不需要另外验伤情,现在验的话有用吗?

2019-06-03 01: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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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