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个体,有一辆私家车,那天我在店里休息,我的一个A喝了点酒到我的店里,让我把他送半截路,我把他送到地方我就走了,后面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车出去把人撞死了,请问我有责任吗

2019-06-02 15:42: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致1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综上,经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呼气或血液检测后,20至80毫克酒精每百毫升血液属于酒后驾驶。80毫克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血液以上,属于醉酒驾驶。
    2、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是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过错行为,此种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警方在对现场进行勘察,会充分考虑机动车驾驶人这一过错情形,但是同时还会考虑死者是否存在过错,综合全案进行责任划分。
    3、若交警最终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在未肇事逃逸或因逃逸致使死者丧失宝贵的抢救机会而不幸死亡,按照刑法133条追究刑责,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