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天前收到邮政局电话号码说有我的包裹,寄在老家,我当时没有签收在外地,因为没买东西.今天收到短信叫我4天后到法院开庭,具体时间哪个法院都有!但没有具体什么缘由被起诉!不知道这个是真是假!

消费者维权
2019-05-31 10:2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间,由主审法官酌情安排,但法律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不同案件的种类对管辖权有不同的规定,,以合同纠纷为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申请强制执行后,又收到对方起诉到法院的传票的,应该积极到法院应诉,根据对方起诉 的事实和理由来确定如何应对:
      
    1、如果对方的主张在以前法院的判决中已经被法院处理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你可以要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2、如果是对方根据新的理由,提出了新的主张的,则应应该从对方的理由和主张是否成立、是否有法律依据、证据是否充足等方面进行答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另外,对方另行起诉的行为,并不影响已决案件的执行,你可以继续要求法院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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