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去年接手别人的干果店,因为她给了我一批货到现在卖不了,她怕我不给她钱,前几天逼我写下四万元的欠条,“欠条,A钱欠B四万元正,(限半年内还清)2018.3.12最后我们两个签字BA。因为当时我老公不在场我签的我老公的名字,请问这样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法规

2019-05-30 11:13: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起诉处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是重要证据。务必保存好。对于当事人通过出具欠条、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口头约定等方式主张成立借贷关系的,若其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确已达成借贷合意的,亦可认定借贷合同成立,该借贷合同自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认可的接收人时生效。
    因此,在缺乏借款合同和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若债权人仅以汇款凭证主张双方之间成立借贷关系的,因汇款凭证仅能证明其向对方当事人实际交付了款项而无法证明该款项的交付缘由和目的,在对方当事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情形下,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提供进一步证据。
    对能够查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查明债务属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由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后,按其他法律关系审理,债权人坚持不予变更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债权人可按其他法律关系另行起诉。
  • 对于合同生效的要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这样规定的: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需要签名盖章同时具备,只要符合上述四个要件,能够证明签名或盖章的真实性,应当认定合同成立生效,拘泥于形式上的签名、盖章,反而是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不尊重,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
    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需要“签名并盖章”的,此特殊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必须在签名和盖章同时具备下合同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