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只有一方签字不一定有效,具体是否有效,由签字的一方是否是借款人来决定。欠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1.借款人未在欠条上签字确认;
2.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欠款事实;
3.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欠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所以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欠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将借条提供给人民法院,并且告知借条的来源,有证人的,还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找法网提醒您,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