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瓦工,在工地意外死亡,一次性赔付75万,家庭成员有一位老人,和配偶,一儿一女均已成家,想问一下儿子和女儿个能分给多少钱?或者应该怎么分配?
-
当解除
同居关系时,当事人会不可避免的涉及对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财产的分割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
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婚姻法修改后正在审理的
一、二审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律适用修改后的婚姻法。此前最高人民法 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与本解释相抵触,以本解释为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3条: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
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 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