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十几岁小孩,和好几个人去偷捕别人承包的鱼塘的鱼,后来事主发现,然后打了事主。那个小孩没有参与打人。现在被抓看守所。请问他会被判刑吗

其它
2019-05-28 17:33: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致被打者轻伤以上,会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如果致被打者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被打者被打后还手,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可以认定正当防卫;如果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要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造成对方伤害后果的,定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以上所说的情况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不法侵害的情况。  如果双方是互相斗殴,一般情况下不存正当防卫的问题。
    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因为防卫过当要求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但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双方互殴不能定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双方互殴已经结束,一方又对另一方实施伤害行为,这时对方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但这种情况下定正当防卫的条件会很苛刻,一般情况下是难以认定的。
      《刑法》  第十九条【聋哑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过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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