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北京爷爷想把房子过户给孙子,房子已经超过五年,我想知道继承,赠与,买卖那种方法最简单,最省钱

2019-05-28 10:5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
    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
    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明确赠与给一方,离婚时两个人不分割。
  • 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
    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
    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
    0.18%收取。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不可以撤销:
    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无论财产权利是否转移,均不得撤销赠与;
    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三、没有法定的撤销赠与理由,赠与合同已经被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已履行的部分不能被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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