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月21日工作期间左手拇指被砂轮砂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拇指皮肤裂伤伴神经血管肌腱损伤,住院5天后出院。单位支付了医疗费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外。现在每天仅支付40元生活费。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我还能获得更多补偿吗?另外,我是以计件拿的工资

2019-05-28 09:57: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2.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3.至于陪护人的伙食费,应包括在护理费当中,不在另行支付。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医疗费的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赔偿应当与损失相一致。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的相关项目

    1、挂号费;

    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2.1在确定医药费时,用药原则应当坚持"对症下药",可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

    2.2用药范围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

    2.3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注: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3.1注意要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

    3.2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
    医疗费
    医疗费
    注: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

    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5.1住院只限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5.2伤情可以在门诊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费用的赔偿,应从严掌握。

    注: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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