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分手纠纷,对方有备而来用美工刀在我面部划伤8厘米长的口子,伤口不深不用缝合,请问这造成轻伤吗?

其它
2019-05-26 14:32: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面部单个伤口超过
    3.5cm或合计超过5cm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需要对伤者进行赔偿,但是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另外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以及后续治疗费等,但后续治疗费必须做鉴定方可。 构成残疾的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整容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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