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征收安置工作指挥部有权利让房子的商户租赁户在租赁期内搬离吗?还在营业中,是不是只有房东有权利能和租户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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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
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
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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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合同有约定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对外转租没有经过出租人允许,对出租人视为无效,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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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