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工作需要我被单位调整工作,说好的工资待遇,可开支的时候没有按标准发放,为此我找到领导把大伙的工资调整过来了,分管领导对我怀恨在心,和外单位设计陷害我,事情结果也没有认定我有错,就强行把我调离现在的工作岗位,分管领导违章指挥还骂人,他们纪委不查不处理,反到把工人查个底朝天,还强行从20号停止我工作到现在。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3 16:46: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否随意调岗?
    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工资包括: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试用期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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