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孩子17周岁现在,今年4月份和几个孩子在一起打架,他没打被打伤的人,被打伤的人轻伤,已经出院很长时间了,现在孩子被抓起来了在看守所里,我想知道会怎么处理我家孩子?

2019-05-21 09:29: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构成轻伤,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认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会被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处罚会相对较轻,处罚多少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
    3.对于轻微伤,属于自诉案件,不告诉即不受理。轻伤以上伤害,则属于公诉案件。
    4.和解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 打架一般来说触犯了《治安处罚法》或者《刑法》。两人打架,触犯的法律按照造成的伤害后果区分,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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