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的姐姐六月中旬因公车祸,现在快六个月了,人还在住院,请问我们几时办理工伤赔偿?

工伤索赔
2019-05-19 08:42: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级别,进行进一步的索赔。如果构成伤残,一般索赔项目有:伤残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营养费、财产损失、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律师费等。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综上可以看出,所谓的工伤并不一定要求在办公场所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的损害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也可以算作工伤进行有关的工伤保险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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