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快一年了,今天突然接到通知说我被裁员了,公司应该给我支付几个月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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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
2、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
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3)有委托
代理人的,提交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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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予经济补偿。 公司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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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
合同法》四十一条第一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性要件和实体性要件,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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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