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委托书中我沒写委托权范围??受委托人私自填写扩大了权限范围有效吗

2019-05-15 14:04: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也就是说可以将受托事项交给其他人办理。  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委托人选择受托人是以对其能力(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和信誉的信赖为前提,该合同的订立,既体现了委托人对于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信任,也表明受托人了解委托人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意志。
    这种彼此信任是委托合同赖以订立和存续的基础。因此,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的人身属性。这样就要求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不得擅自将自己受托的委托事务转托他人处理。
      受托人需要将受托的事务交给第三人完成的,应当事先经委托人同意,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转委托的,对第三人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例如委托人临时患急病,不能前去处理,由于情况紧急,如果不转托第三人代为处理,就会使委托人受到很大的损失。
  • 范本:委托书
    ×××××:(单位名称)
    今特委托“***”(被委托人姓名)来你处办理“里格朗”(委托人姓名)房产过户的一切手续,委托期间为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请予办理为感。
    委托人:里格朗 (本发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弹死狼(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委托书的要写的就是:
    1、委托人(单位)和被委托人(单位)的姓名;
    2、委托的事项及权限;
    3、委托期限;
    4、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公章);
    5、落款的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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