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妈妈跟旁边的人打架对方小拇指末节骨折鉴定说是轻伤2级,请问妈妈是否会坐牢

2019-05-13 21:1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架之后双方进行调解、赔偿的属于民事部分,根据民事自治原则,司法机关对此不进行干涉。但被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对于刑事责任部分双方是无权进行调解的,只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来决定是否进行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普通打架斗殴,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罚款,拘留等。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则按故意伤害罪论处。具体量刑参看刑法的规定。
    如果是群殴,造成的后果由主要参与者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负责;如果是个人的斗殴行为,造成轻伤是要按故意伤害罪论处的,轻伤的话,应当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 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1、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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