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债务纠纷非法拘禁他人??会被判刑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5-10 00:21: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 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 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 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 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 一、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牵连,通常表现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行为人对被害人进行暴力加害,或者行为人用非法拘禁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因冻饿等原因而受伤等。对于在非法拘禁中对被害人加害的情况,应当注意,非法拘禁罪第2款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一方面对于这种情况只应按一重罪即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另一方面,要注意其适用的条件:必须是在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且“致人伤残、死亡”。这里的“伤残”不包括轻伤,而是指重伤,但不限于肢体残废的情形,而是包括各种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情形在内。至于上述后一种情况,即行为人目的即在于故意伤害被害人,只不过其方法采用了非法拘禁而已,自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即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综合你的案情,需要对被害人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重伤。

    二、前科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的前科劣迹,此种情况只能酌情从重处罚;另一种就是累犯,此种情形是法定从重处罚,一般增加基准刑的20%左右。

    三、具体有什么需要咨询的,可以私信我,为你免费解答以及排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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