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动车技术参数:整车重量40kg,最高车速<=20km/h,额定电压48v,今天交警扣留我的电动车,为什么罚单上车辆类型是:轻便二轮摩托车?我的是电动车,为什么开的交通安全违法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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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程序。当场出具凭证,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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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携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到您所在地任意交通支队、执法站接受处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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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下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或检验完毕:
1、客运或货运车辆超载的;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3、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4、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6、未携带驾驶证的;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
8、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9、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
10、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
11、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12、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13、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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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