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年有一朋友和他老婆从我这借了两万元钱,当时写了借条,他老婆在借款人上也签名了,答应一年就还,可是一直以各种借口不还,碍于一点面子,但现在连电话都不接了,偶尔回复一条短信说没钱没办法,我该怎么办?

2019-04-23 23:4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2、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4、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被拖欠钱款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 起诉拿到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不再有时效问题,并且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即可通过执行法官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进而予以执行。如果不起诉,借条本身有诉讼时效问题,过了时效法律不再保护,并且不起诉即便是发现了对方财产也束手无策(当然如果诉讼时效还没经过的可以作诉前保全,但还要提供担保)。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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