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农村宅基地房子拆迁了我们家没有兄弟姐妹但是我的户口和爸妈户口划开了的,有两个户口本??这次安置房应该有几套呢? 请问下,谢谢

2019-04-23 15:51: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农村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很多农民对这方面的知识是了解较少。拆迁房可以出售吗?多数农民认为是可以的。那么农村拆迁安置房房产证能不能办?1·不管房屋是出自何人建设的,对于拥有房屋的所有人说,只有拥有房屋的产权才是房屋的真正主人,否则就如同房屋的租客是一样的,所以农村拆迁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
    2·农村拆迁安置房屋都是由承建或是由其他的开发商代为建设的,所以房产证不是入住之后就能办理下来,一般需要等待几年才能办理下来。3·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办理需要有开发商的五证二书、房屋拆迁安置房的原来房屋的房产证、查档证明、办理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才能办理。
    4·虽然拆迁安置房屋是原来的房屋转换成另一种形势的房屋,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只要是涉及到拆迁的变更,都有税费缴纳。支付的税费有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费用,与正常的房屋缴纳的税费是一样的。
    5·办理拆迁变更的拆迁所有人去世的,需要先办理完拆迁继承手续,在由新的继承人办理拆迁安置房的拆迁过户手续。6·拆迁安置的房屋的面积超出原有的房屋面积的,还需要有投资发票或是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
    拆迁房是否可以出售1·拆迁房屋分为两种,市政建设和房产建设。两种拆迁安置房屋都是可以出售的。但是拆迁安置房屋是由市政建设安置,需要达到一定的时间限制才可以进行买卖,各地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还需要看当地的拆迁安置房屋政策。
    房产建设拆迁安置的房屋是可以自由出售的。2·拆迁房屋一般是很难在短时间之内办理下来房产证的,只有相关的购房合同做为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所以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可以出具购房合同进行交易,只是交易的房款需要在房产证办理下来的时候,才能全部缴清。
    农村拆迁房有没有房产证,答案是有的,但是在拆迁之前就办理好原房屋的产权证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降低办理拆迁过户以及拆迁补充款的难度。拆迁房出售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出售,只要政策准许·手续齐全就可以。
  • 补偿标准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不能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是判断补偿是否合理的重要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在以往政府文件中也都明确提出,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拆迁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各继承人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如果房屋面临拆迁,各继承人可以协商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以房换房;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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