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抚养权归我,我想把户口在她爸那边迁到我这边来,他不同意,怎么办

2019-04-21 16:4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具体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内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会判给女方的情况: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 1.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至于精神上损害,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2.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
  • 抚养权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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