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在何种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2-10-28 10: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如下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有以下情形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法》第63条规定,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等
  • 你好,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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