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开始,我租了半年的房子,付了半年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在三月份到期后,我没有解释续期的问题。在四月和五月,我每月付一次钱。由于个人问题,我不得不在月中提取租金,但公寓没有退还押金。要求押金合理吗?合同中提及的承租人未主动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续约。没有自动续约合同法。我的朋友也是中介,他也说这种公寓的做法是错误的。最后,我想你有没有机会拿回押金

2022-10-26 14:2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经常会出现押金条款,有时约定在期满后退还,有时约定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没收该押金。对于这样的条款,我们应当从租赁合同的本质出发。如果在合同中只是没有出现定金两个字,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能够推断出具有定金性质的,应当认定为定金。
    如果合同没有出现定金两个字,也没有约定定金罚则的适用,难以判断其性质的,则不能使用定金罚则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
    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