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初,双方发生了争吵。另一边有两个人,一个女人打了我两巴掌。我停下来,说等警察来。对方想用武力赶走。我拉了拉另一边的车,一只手放在副驾驶的手上,然后拉了拉另一个搭档的手。另一边用力拖了我20米左右,导致我的腰椎骨折。对方是否犯有故意伤害罪

刑事辩护
2022-10-26 08:21: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警出警处理进行现场处理的过程中,被告采用辱骂、抓挠、撕咬、踢踹等方式拒不配合民警工作,造成民警轻微伤,属于采用暴力手段妨害公务,而且涉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依照妨害公务罪从中处罚
  •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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