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2016年购买的新房已签约于2017年12月31日交付。然而,交货已经推迟了一年,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合同延期90天才能终止合同。现在我想终止没有这所房子的合同,好吗?

2022-10-23 19:4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请协商解决
  • 您好,可以诉讼处理
  • "已经履行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 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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