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雇主是否没有理由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员工是否受法律保护?而且没有提前通知,所以解雇通知是当天发出的,没有必要第二天再来!

2022-10-21 10:1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之前明确公布的录用条件的,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人品方面有严重问题,不符合公司招录条件的,可以立即解除。如果之前没有公布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他没有明显违反的,那么还是要提前通知的,否则可能构成解雇程序的违法
  • 员工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