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父母是再婚,我是我妈亲生。我弟是我后爸亲生,现房屋拆迁,得到178平方,房屋(A产60平方)是后爸的父亲的,另得到的118个平方是我后爸和我妈共有的(我的理解)。现后爸只肯给我和我妈46平方,他父亲第一张遗嘱是写的遗产归后爸和我妈共有,现在又出现第二张遗嘱,具体内容我和我妈没看到,但估计是说这个遗产给他亲孙子所有。请问,我和我妈能得到房产吗?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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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遗产是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
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
《婚姻法》规定,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父母,在遗嘱中写明留给夫妻中的一人,那么,这套房产就归遗嘱中的
继承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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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
法定继承处理。现在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应按照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遗产无继承人时,按下列顺序处理其遗产:
(1)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或欠有税款的,以其遗产清偿债务或者税款。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方式设定了遗赠的,以其遗产履行遗赠。
(3)如果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酌情分给其适当遗产。
(4)被继承人生前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其所遗留的遗产归该集体组织;非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遗产,归属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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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按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3,房产的继承,需要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过户手续4,《继承法》中相关规定: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
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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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
1、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
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遗嘱继承的情况)。
6、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7、所需费用。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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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