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写了遗嘱。我父亲神志清醒,书写困难。他的签名还可以。其他人能帮他写吗?母亲和女儿不能为他们的两个儿子签署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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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有处分权。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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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遗嘱将房产赠予他人,公民具有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只要所
立遗嘱符合遗嘱成立的条件就可以。《
继承法》第17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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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
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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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