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采访称,试用期为一个月70天,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两个月后,公司仍然没有与我签订合同,并表示如果我不符合要求,我就不能成为正式员工。我还在试用期。这合法吗?

2022-10-19 01:44: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公司只签订试用合同是是违法的。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 你好,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约定试用期的问题。我国劳动法规定最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接着就是工资的问题,对于薪酬以及奖金的给付方式要约定好。其次就是要求单位购买社保这个条款也要约定好。
    最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要多注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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