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板不付工资,当地劳动局也不太关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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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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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追索:向
劳动监察投诉;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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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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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