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被人打了,刚开始是我没因为一点小事,他打了我一拳,后来我推了他一下,他就叫人过来打我,刚开始来了两个人,进到我的房间三个人一起打我,当时我没有还手,(而且我也有录制了视频),打了两三分钟,后面又来了几个人,但并没有再继续打我,我也报了警,警察并没有要求我做伤情鉴定,我当时因为身上痛,所以就去医院了,医院出的有诊断报告,没有说属于那种伤情,警察现在也没有抓人,我应该怎么办

2019-04-18 18:2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受伤后,及时就医、报警。向办案机关申请伤情鉴定,由派出所开具鉴定函,由当事人自己去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一般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结果构成轻伤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重伤的: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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