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保险。这里的口头辞职是在12月31日辞职的。我在11月30日休息回家,通知我休息后可以离开。我可以在这里抱怨他并要求赔偿吗?例如,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和补充保险

2022-10-07 03:5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立即走人不需用人单位批准,并可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 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
  • 劳动者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十五年,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但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那么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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