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还有两天就结束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通知我不胜任这份工作,解雇我,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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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
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其次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
劳动合同法》46条,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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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辞退有否补偿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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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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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