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才能走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9-28 09:1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是劳动者辞工的一项义务,而30天是用人单位批准辞工的一个最后期限,在30天内用人单位为了正常的生产安排也是有权要求劳动者办理离职的
  • 根据临时工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辞职的提前通知时间:
    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临时工辞职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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