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位60多岁的建筑工地工人,他昨天在建筑工地摔倒时头部受伤。现在医院通知他,他将放弃治疗,几乎没有生存的希望。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如何补偿工人家属?

工伤索赔
2022-09-24 10:1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或总包公司,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享受工伤赔偿待遇;如果伤者受雇于包工头,而包工头是从总包公司、分包公司承揽的工程,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仍应承担伤者的工伤赔偿责任
  •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