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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人摔伤该谁赔偿

2019-11-20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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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建筑工地上工作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由于大多数工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知识水平比较低、能力有限,也就只能干一些粗活累活等工作,就避免不了发生受伤等情况出现,就有一些工人不知道怎么处理。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工地工人摔伤该谁赔偿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工地工人摔伤该谁赔偿

  一、工地工人摔伤该谁赔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确是工伤,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赔偿应该找用人单位以及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如果工地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1、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你可以录音收集他欠你工资的证据,然后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请。

  4、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5、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6、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在工地上工人的安全保障是一个大问题,即使安全措施做的再好,也难免出现一些安全事故,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获取工伤赔偿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工地工人摔伤该谁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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