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金先生。问题是,当我第一次进入物业公司时,是2016年10月24日。公司的要求是每月缴纳五项保险和一笔资金,但如果以后不能实施,只能说如果你想缴纳,如果你不想缴纳,每月会有150元的补贴。然后我没有付钱,大多数人也没有付钱。毕竟,我只是出来工作,不理解它。然后我在今年二月底辞职了。本来3月15日还有一个月的工资要支付,但3月11日,我收到公司通知,劳动局去了他们那里,发现我2017年没有交保险,所以我不得不扣除我剩余的一个月的工资。这合理吗?

2022-09-17 19:47: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