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教个问题,我以前有一套商品房没有房产证,所以申请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两套房子都要求办房产证了,如何处理,谢谢大家。

2019-04-14 16:22: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限购1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夫妻双方年收入之和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三)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70平方米;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5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
    (一)、
    (四)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倍的,可以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另外,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均可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填写《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向市住房办提出申请:  
    (一)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  
    (三)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应准备好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资格,取得购房资格证明即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一、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收入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3)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
    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购房资格证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2、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有工作的在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
    4、由区房管部门发给《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证明》有效期为24个月,持有《证明》的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三、经济房不满5年不得转让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可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区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二手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
      二手房与新房办理房产证都需要什么材料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大致的情况还是相似的。主要需要提供如下证件:
      第
    一、签约合同,必须是网上有记录的;
      第
    二、地税局出具的完税凭证原件;
      第
    三、登记申请书;
      第
    四、买卖当事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买卖当事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第
    五、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第
    六、房屋平面图(购买房改房的需要提供测绘机构出具房屋平面图);
      第
    七、维修基金缴存凭证(单位自建房首次出售的);
      第
    八、卖方为单位的,单位性质为国有的应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售房的证明;单位性质为集体的,应出具同意售房的职代会决议;单位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出具同意售房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第
    九、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第
    十、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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