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题:租赁底部商业面部房屋;租赁期为5年,现已租赁2年;不想继续租赁,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条款为: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必须赔偿对方2万元作为违约金。

2022-09-04 12: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 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违约责任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赔偿: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负责修理;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等等
  •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