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4年进入该公司。到现在已经11年了。我在2006年7月才买了社保。前两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公司从未给过我们工资单。现在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以前没有买的社保了吗?

2022-09-02 18:0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如果是因为社保引起其他问题,则仲裁委会受理。比如说因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而辞职,这个时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这个时候你申请经济补偿仲裁委就会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