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申请小额贷款,我们通过传真签订合同,由于我的疏忽,没有看到 先缴纳履行金后放款给我,他说还要我赔偿违约金

2019-04-12 16:5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不可以作为贷款凭据。
    贷款需要的资料:
    贷款申请表;
    身份证(包括配偶)复印件;
    户口薄复印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个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足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明(包括我行认可的工资单、税单、纳税证明等);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我行认可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原件、质物原件;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必须提供保证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担保人收入证明(自然人保证担保时);法人保证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及近期财务报表等(法人保证担保时);
    申请个人住房、商铺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契约,以及首付款证明(发票及银行交款单);
    申请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供教育单位签发的入学通知书;
    申请留学贷款时,必须提供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已办妥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办理流程:
    1. 由借款者向开办小额贷款的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在申请时,借款者要携带身份证、住址证明、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等相关资料,如果是商户还需要携带营业执照;
    2. 银行收到贷款者的申请后,对贷款者进行审核。
    银行主要考查贷款者的个人信用情况以及个人收入状况等相关内容,以确定是否予以放款;
    3. 通过银行的审核、审批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者成功拿到贷款。
  • 购房人购房后与银行有债务关系,但未能履行,称之为住房贷款违约。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 1.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视为过高要求调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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