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后,雇主没有支付结算工资。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吗?这合理吗?

2022-09-01 17: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工资结算: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支付时间,其工资支付时间适用下列原则:
    一、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
    二、集体合同未约定或者没有集体合同的,按其它职工或者单位统一规定的支付时间支付
  • 正常离职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正常离职的工资按照剔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后,用月工资出勤天数,再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
    21.76×实际出勤天数,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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