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伤入院患者,现在住院24天。单位只负责医院的费用,打电话询问工伤问题。公司说工伤保险和我无关,别的什么都没说。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我想做残疾鉴定,现在是胸椎骨T4567压缩性骨折,t12挫伤脚面骨折,我想知道现在该怎么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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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应该在病情相对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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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以诊断证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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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要求用人单位于30日内进行工伤申请认,用人单位不申请的,1年内自行向劳保部门申请认定。对于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
行政诉讼。
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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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